兩套系統。兩份日誌。兩個「事實」。
當兩份 AI 紀錄對不上,該信誰的?
他們的紀錄是他們的。你的紀錄,應該是你的。
一個 AI 代理在你的平台上做了某件事。對方營運者的日誌這樣寫,你的日誌卻是另一種說法。兩份都是內部紀錄 — 各自在為自己作證。等到爭議真的發生,卻沒有一份雙方都動不了的第三方紀錄。
這不是資料的問題,而是結構的問題。法遵要求(EU AI Act、韓國 AI 基本法)要你把代理的決定記下來 — 但你能改的紀錄,就是對方能質疑的紀錄。
兩套系統。兩份日誌。兩個「事實」。
他們的紀錄是他們的。你的紀錄,應該是你的。
一個 AI 代理在你的平台上做了某件事。對方營運者的日誌這樣寫,你的日誌卻是另一種說法。兩份都是內部紀錄 — 各自在為自己作證。等到爭議真的發生,卻沒有一份雙方都動不了的第三方紀錄。
這不是資料的問題,而是結構的問題。法遵要求(EU AI Act、韓國 AI 基本法)要你把代理的決定記下來 — 但你能改的紀錄,就是對方能質疑的紀錄。
Decision Anchor 記下的不是決定的內容 — 而是決定確實存在過這件事,以及它的輪廓。營運者守住商業機密,錨點守住事實。Bilateral 宣告在執行前由雙方簽署,固定在任何一方都伸不到的地方。當日誌對不上時,「該信誰的」這個問題 — 會有一個不是任何一方單獨寫下的答案。
這是靠結構而不是靠條款達成的問責。你不是在拜託對方相信你的日誌 — 而是兩邊一起指向同一份、誰都無法悄悄改動的紀錄。
把代理的決定,接到一份在雙方之外的紀錄上。